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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原来是个神经病 第31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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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猫还一个月都不到,走路都晃晃悠悠,牙齿刚冒了个头。

医生看猫这样子,显然是已经很有经验了,他道:“是捡来的吧?有三十天了……还得喝段时间奶。”

陈千卿点了点头。

猫太小,本来是不应该洗澡的,但是小家伙身上太脏了,医生说可以洗,但是最好开着暖气洗,以免着凉,洗澡完之后,就可以带过来做个驱虫和打疫苗。

宠物店一般是不给流浪猫洗澡的,猫不像狗,挠人挠的厉害,陈千卿本来想让医生洗的,结果医生一撸袖子,指着手臂上还未消退的红痕,一脸“你懂”的表情。

所以在刚才陈千卿看到祝茂把毛抱回来的时候,他的心犹豫了。

他清楚如果他不养,祝茂大概会在学校旁边给小猫找个家,但当食指被小猫的嘴含住的时候,陈千卿下了决定——那是一种从未品尝过的新奇感觉,柔软的猫,即便还很脏,却也对他充满了吸引力,思托许久后,陈千卿还是决定养它。

火锅是超市买来的作料,方便,口味也比较重,陈千卿吃的不多,倒是祝茂吃的挺开心的。

陈千卿道:“我明天问问房东,这里能不能养猫,不行的话我就另外再重新租房子。”或者叫陆正非直接买一套。

祝茂点头道:“千卿,谢谢你。”

陈千卿无言半响,提着小猫就回去了,他还给小猫订了个猫窝,等会儿直接让人和猫粮猫砂一起送过来。

回到家,陈千卿把浴霸打开,带上塑胶手套,领着小猫就进了浴室。

陈千卿笑了笑,没说什么。

吃晚饭,小猫已经睡着了,缩在旧衣服里小小一团,软软的肚子随着呼吸一起一伏,看起来格外的可爱。

陈千卿看了它两眼,也去睡觉了。

第二天,陈千卿一上午的课都没去,找了个宠物店,直接把小猫给带去了。祝茂也想跟着一起去,却被陈千卿赶回去了。

要学霸逃课太残忍,特别是祝茂这样靠着奖学金过活的学霸,陈千卿没有年轻人的那些意气用事,他也知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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