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障碍-第2.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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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个令人愉快的想法。金子在月光下闪闪发光。确实如此。他把它翻得越来越高,使劲用拇指把它推向空中。大概又跑了一英里,他不时地抛硬币,高兴地发现微风起了作用,他的斗篷终于干了。有污点,但很干。他一边走一边把硬币抛得更高。它很重,这很好。让强盗来抢吧!安德洛克勒斯将把这个人的血奉献给大地,作为献给割尸者的祭品,强盗将会见食尸者马克龙。或者别的什么神带走了这片土地上的恶人。

就在硬币到达最高点的那一刻,一个白色的东西从灌木丛后面窜出来,牙齿咬进了他的大腿,正好穿过他的厚亚麻裙子。

这条路大致向西北方向延伸,月光照亮了丘陵和山脉,使它们像古老的银光闪闪。山坡上茂密的树木在月光下看起来几乎像未加工的羊毛,均匀地分布在风景上。他投下长长的影子,似乎比《荣耀》里的月亮影子还要长一点。也许是因为他在更北的地方。

东、西、南——他走遍了所有的文明世界和大部分野蛮人的土地,却从未被军队带往北方。关于蛮荒的北方,他所知道的一切都是德拉告诉他的,而她总是含糊其辞,喜欢别的话题。到目前为止,他还没有被打动。

大约过了一个小时,他知道自己玩得很开心,心情也有所好转,但他开始紧张起来,担心这个男孩真的会向孩子祈祷,而上帝会决定干涉他的事情。除非诸神要把德拉扔到他的腿上,把他所有的钱都装在麻袋里,否则他宁愿他们自己待着。他没有时间,没有资源,也没有意愿去尊重他们;最好还是被忽视。

当他在一个干涸的峡谷上走过一座小桥时,他的脚趾狠狠地碰到了从木头上伸出来的什么东西,绊了一跤,摔倒了。他立刻环顾四周,确保没有人看见它。当然,路上还是空无一人。他大声咒骂了一声,坐了回去,凑近点检查自己的脚趾,以便在月光下能看见它。它没有流血。或者坏了。就这么戳了一下,疼得像被野兽咬了一样。他摸索着寻找被他踢到的钉子,打算把它拽出来,扔得越远越好。当他找到它时,它的形状完全错了。它四周又圆又平,而且……

安卓克斯把它从木板中间拽出来,举着在月光下查看,他不得不咧嘴一笑。那是一枚四重的金币,不知怎么掉在木板之间,没打中。这是不可能的。一块四重重的金子值一百块银子。对于一个士兵来说,这是一个完整的季节。看来他对那个孤儿很仁慈!他忍不住笑了起来,笑得很大声,一直笑到空荡荡的夜里。

“换个神吧,孩子。那个人是个骗子,爱管闲事。向一个好士兵的神祈祷吧,就像阿科斯的宣誓之父或砍柴人那样。”安德克勒斯回答道,一边脱下斗篷,故意在地上拧干。大量的梅酒从桶里滴了下来,溅了一地,男孩开始用抹布擦地,故作圆滑地保持沉默。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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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kles补充道:“他们称帕索斯为孩子和孤儿,但他在很多方面也有点混蛋。”

他皱起眉头,怀疑诸神是否听到了这句亵渎的话。每个人都诅咒神灵,但单独诅咒他们是愚蠢的。如果他们中有人把黛拉藏起来,他就再也见不到他的钱了,那只能是安德洛克勒斯的运气了。他们是那样的恶毒。

因为他不会赌博,所以当旅馆老板早上醒来时,他就付不起住宿费了。他想这正好是离开的时候,所以等他的斗篷被拧干后,他说:“我想我还是去别的地方睡吧。孩子,从现在起小心你的扫帚把。”安克雷克斯说着,把斗篷系在肩膀上。

“谢谢你,伟大的帕托斯上帝!”我要用其中的一部分来喂养下一个我遇到的饥饿的孤儿。”他对着星空承诺道。过了一会儿,他又说:“很抱歉我叫你混蛋。”

当他重新站起来的时候,他发现他的脚步变得轻快起来,与他的好心情相称。他开始把硬币抛向空中,听着它旋转时发出的清脆的声音。虽然他能听到一大群狼在山上嚎叫,但它们似乎离得不够近,不会引起他的注意,而且它们也不会想要他的金子。

多好的一枚硬币啊!如果他还活着的话,他的朋友欧菲米俄斯早就劝他把钱分了或者赌一把了,安德洛克勒斯笑着想。在太阳升起之前,尤菲米俄斯会想办法把它丢掉或浪费掉;这个人的工资总是过了一个星期就发完了。不,最好的办法是把它分在某个地方,用其中一部分买另一件斗篷,可能是束腰外衣或长袍。再来点啤酒,爽口而醉人。几个月来,他想要什么就做什么。

也许再走一英里,他就会发现黛拉的尸体,手里抓着一个口袋,里面装着他所有的钱。然后,也许他可以把金币送给某个寡妇来祭拜神灵,这样她和她十个饥饿的孩子就可以吃上几个月了。这将是一件英勇的事情:突然出现,一个战争老兵,昂着高贵的头,在一个哭泣的寡妇面前,怀里抱着一个生病的婴儿。她当然会挨饿,而且这种情况会发生在阳光明媚的城市市场,她在那里和周围的很多人一起乞讨。他们都看到他走到她面前,把这枚巨大的金币扔在她手里,脸上带着仁慈的表情,充满了决心和仁慈,他们会用他作为教育孩子的榜样。

哈!然后他就会退休,回到他的庄园和农场,找一个新妻子,她会给他生四个英俊的儿子和一个漂亮的女儿,按这个顺序。

“我会的,主人。睁大你的眼睛等待祝福,”男孩说。

他哼了一声,说:“除非它大到足以让我绊倒,否则我肯定会错过它的。”然后,他又把湿斗篷披在肩上,尽可能装出一副冷静的威严,离开了。

当他穿过村子向北走的时候,月亮又圆又亮,几乎横跨半空。天气很冷,但只够让人讨厌。只是寒冷的。他真应该打那孩子,因为他弄坏了他的斗篷;他现在不可能卖掉它了。接下来,他必须卖掉他的剑,而在这片土地上,一把好铁剑是不可能卖个好价钱的。

生气使他不那么疲倦了,所以他决定走几英里路到乡下去,明天早上晚些时候再睡个懒觉,享受一下月光和孤独。

他刚走出摇摇晃晃的木墙,就注意到刮起了风,寒风刺骨。也许他根本就不会走多远。他又开始希望自己还有一件衬衫。当时卖掉它并没有让他感到困扰,因为没有人会在没有盔甲的情况下穿它们,但它可以挡风。至少他的凉鞋和裙子都修得很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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