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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6章 烈女案(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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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矛盾的爆发是出自王勇死后的遗产上。

遗产并非家产,毕竟王勇的家产都在焦氏手中。所谓的遗产乃是因为王勇战死,司马署特准其子入官学,年长之后,恩荫1子入帐前司。

曹昂对待战死的部下很是亲厚,不仅家有所养,还让他们的子弟可以上学。尤其是恩荫1子入帐前司为帐前郎,成为曹昂的亲卫,乃是前程远大之事。

按照律令,王继和王雄到了1定年龄都可以入官学,不过王雄只是普通县学,而王继却是可以入郡学。而且只有王继能够入帐前司,至于王雄,若是没太大能力,也就是入县中为小吏。

对此焦氏深以为恨,凭什么都是王勇的儿子,1个能在大将军身边,1个却只能做个小吏。

刘周受命之后,各路人马齐动,不出7日,案件便查的清清楚楚,明明白白。这还是因为彭城、利成隔的太远,来回耽搁了大部分时间。

案件查清之后,曹昂便召集众臣,在大将军府1同听案情。

班英心情更忧虑了,曹昂折腾这么大的架势,所图之事难道会小吗?

很快众人俱至,刘周带着蒋骧走到堂上,对众人行了1礼,然后说道:“所有案卷、物证、口供都在这里。”

“你们自己说吧!”

焦氏觉得若是没有王继,那1切都是自己儿子的。

于是焦氏恶向胆边生,和其兄焦大1起,暗害了王继,又藏起了他的尸体,让他活不见人,死不见尸。

之后焦氏索性1不做,2不消,准备以嫁人为由,将王氏3姊妹全都打发出去。

刘周站到1侧,让蒋骧来主讲。

这个案子确实不复杂,甚至极其地普通。

王勇平日出征,几个孩子年长,跟继妇焦氏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矛盾。这焦氏也是心思狠毒,偏心而又尖酸刻薄,对待王勇原配生的几个孩子非常厌恶,总是苛待。

之前王勇活着,焦氏还不敢太大胆,王勇死后,焦氏便无所顾忌,变本加厉起来。而王氏姊弟没了靠山,只得处处忍让。

可怜4个孩子没了亲娘亲爹,饱受继母的欺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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