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8.第178章 更可怕的可能
就连端王能够及时出现在公堂上旁听也很奇怪。
琉璃知道,在金陵这些天端王一直相当放纵,几乎夜夜笙歌,白天总要昼寝到午时才肯起来。
然而那天,却无人指出这一点。
更奇怪的是,成远步居然就那样受理了这案子。
在琉璃和金陵人的心目中,成远步一直为人公正,克己守法,而且爱护百姓。
这次明明可以让陈阿大去县衙告状,这样无论是陈阿大还是他自己都不必触犯律法,也并非让陈阿大状告无门。
为什么成远步会舍弃这种合理的做法呢?
琉璃深吸一口气,强迫自己从头回忆起,一句话,一个动作要尽力记起。
果然被她找到了几处奇怪的地方。
先说陈阿大状告她,时间偏偏就那样巧。
这倒也罢了,他击鼓鸣冤的地方居然是金陵府衙。
金陵府是本朝太祖龙兴之地,建制等同京城,府尹俸禄都比别的府衙要高出一等。
最奇怪的是,一上来就有府尹和另外两位官员旁听,俨然是三堂会审的架势。
琉璃从前是没进过衙门,可台上的戏文却没少看。
知道都是有大案、疑案,原告或被告不服上诉之后,才会这样三堂会审。
琉璃当时初上公堂,心里紧张,因此才没有注意到这些不合律法的地方。
如今越想越奇怪。
因此金陵府只是统辖,下辖的江宁、真定两县,才实际分管金陵城南北大小事务。寻常百姓诉讼,也需先从县衙告起。
由县而郡,由郡而府,这是律法上明明白白的规定。
所谓“诬告加三等,越讼杖五十”。
陈阿大这样越级告状,按理无论冤情如何,他倒要先挨五十大板杖才能当原告,就连接受他诉状的官员也要受到惩罚。
琉璃相信,当时在场的各位官员衙役,甚至端王,都应该比自己更清楚本朝律法。